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资源平台
微信公众号
首页
新闻中心
教育局新闻
|
学校新闻
|
十九大专题
|
工作通知
|
教育简报
|
信息排名
|
党政公开
政务公开
|
党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转学流程
机构设置
|
办事流程
|
教育局大事记
|
直属单位
|
教育信息
名师风采
|
民办教育
|
招生考试
|
廉政建设
|
教育新闻动态
|
教工之家
|
创城之窗
|
校园文化建设
|
教坛之声
校长论坛
|
教坛心得
|
班主任手记
|
[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团队风采
|
学生天地
小学园地
|
中学时代
|
心理导航
|
名著缩读
|
童心向党、优秀童谣传唱
|
网络安全
|
教育资源
E课堂
|
一师一课
|
初中教育
|
小学教育
|
学前教育
|
电子办公
最新通知
|
中国文明网
创强专栏
双高普九
|
教师培训
首页
>
教坛之声
>
[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正文
图说党章党规(28)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点击: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上一篇:
图说党章党规(27)
下一篇:
图说党章党规(29)
党的性质
“两学一做”手绘本 ·...
习近平引用率最高的十大...
图说党章党规(31)
图说党章党规 深学细照...
图说党章党规(28)
图说经典语录(6)
图说经典语录(27)
图说党章党规(30)
图说党章党规(17)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
党章对各级纪委处理案件...
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
党组织如何处理违犯党的...
黄坤明:积极弘扬革命精...
黄坤明:以党内法规建设...
漫说“两学一做”
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如...
习近平:加强对五四运动...
漫说“两学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