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学程序转学材料
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以下简称《转学联系表》转入学校领取,盖转入学校及主管部门教育局公章,转入校留存)
2《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房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3学生基本信息表(转出学校提供学生本人纸质学籍并加盖公章,转入校留存)
办理转学程序转学流程
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提供转学材料,符合条件的,按照下面流程办理电子学籍:1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2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3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4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将同时通知转出学校)转学成功。
6不符合条件、无法接收的,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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